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

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事前认可意见


(相关资料图)

 根据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、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

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及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规定,作为蓝帆

医疗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

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,并与公司董事、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,现发表第五届董

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:

  一、关于 2023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

  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 2023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发

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,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,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、经营

成果产生不良影响。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、特别是

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。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 2023 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

项,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。

  二、关于继续租赁关联方房屋及停车位的事前认可意见

  本次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开展的关联租赁,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。上述

交易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,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,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

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立性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,

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。

  (以下无正文,后附签字页)

  (此页无正文,为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

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)

独立董事签名:

  刘胜军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书魁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宫本高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

查看原文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