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发展标杆城区

宝安正全面发力


【资料图】

日前,宝安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《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聚焦低空经济产业集聚和创新发展推出10条“硬措施”,全文仅2000余字,简短精炼、干货满满。

宝安区低空经济投资推介会现场展示的航空器。(资料图)

此时,距离宝安7月13日举办低空经济投资推介会不过1月有余。在低空经济领域接连“出招”,彰显了宝安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,打造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坚定决心。

低空经济产业生态得天独厚

承接两项试点任务

是以低空空域为依托,以各种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,辐射带动相关领域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,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,应用前景广阔。

2021年,低空经济概念首次写入国家级规划。2023年,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“低空经济中心”。宝安作为深圳航空枢纽所在地,拥有湾区独一无二的陆海空铁港“六位一体”交通枢纽,拥有低空经济发展得天独厚的产业生态和丰富的运营场景。

宝安区低空经济投资推介会现场展示的航空器。(资料图)

据悉,全市2542家无人机及

低空经济关联企业

宝安就有610家

占了全市1/4

企业覆盖了航空电子

无人机、卫星以及

精密制导技术及装备等领域

拥有完备的产业链配套基础

宝安目前已承接了国家“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”以及“城市无人机物流配送项目”两项试点任务,审批通过32条低空通勤航线,塑造出独具特色的全空域、全产业经济形态。

构建低空经济工作体系

重点布局两大空间

据了解,宝安已初步形成“一个专项规划、一个实施方案、一个支持政策、N个应用场景” 的低空经济工作体系,明确了发展目标、重点任务、保障措施,更好支持低空经济发展、吸引优秀企业和机构落户。

载人航空器飞行展示。(资料图)

在空间保障上

宝安重点布局在

中部的深中通道门户区

和北部的燕罗片区

深中通道门户区是深圳连接珠江西岸的“桥头堡”,将打造 “一未来中心、一总部集聚区”,也是目前全市布局的唯一低空经济总部区,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,将提供129万平方米的产业发展空间。

燕罗片区位于北部燕罗湾区芯城,拥有茅洲河流域不可多得的平方公里级产业用地。初期规划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,集聚了总装试飞、整机研发以及核心零部件制造等环节企业。

低空经济10条措施 

吸引优质企业集聚宝安

据悉,宝安立足实际出台的《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》有效期三年。10条硬举措将以真金白银支持低空领域相关机构和企业集聚、航线开设、基础建设、应用拓展。

01

鼓励引进低空经济重要机构

对经认定、落户的适航审定中心等低空经济领域重要机构,宝安将给予空间、建设投入相关支持。空间支持方面,前2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100%给予补贴,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50万元;第3至5年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%给予补贴,单个机构每年度不超过100万元。建设支持方面,按照实际建设投入进行一次性补贴,单个机构不超过1000万元。

02

支持建设无人机飞行试验场

对经民航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、提供免费公共服务的宝安区无人机飞行试验场,给予建设及运营费用补贴。其中,建设费用补贴按照实际建设投入进行一次性补贴,不超过500万元;运营费用按照每年实际运营费用进行补贴,每年度不超过300万元。

03

鼓励企业开展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

对在宝安区建设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的企业,分类别给予补贴。其中,对在宝安区建设无人机小型起降点、智能起降柜机的企业,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%进行一次性补贴(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),每个小型起降点、智能起降柜机不超过10万元;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%给予补贴,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10万元。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。

对在宝安区建设中型起降场、大型起降枢纽、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(以下简称eVTOL)起降场、直升机起降平台的企业,按照实际建设投入的50%进行一次性补贴(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),每个起降场地不超过300万元;对场地租用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%给予补贴,每个场地租金补贴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。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
04

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

对在宝安区开设经主管部门审批的无人机航线的货运运营企业,分类别给予补贴。其中,起飞重量不超过25kg的微轻小型无人机按照30元/架次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;起飞重量超过25kg的中大型无人机按照90元/架次给予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;对于同时开设微轻小型无人机、中大型无人机的货运航线企业,每家企业每年度该项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
05

支持开设载人应用场景航线

对于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宝安区开设航线的eVTOL运营企业,分类别给予补贴,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%。其中,空中观光游览类每人100元/架次,市内交通类每人200元/架次,城际交通类每人300元/架次,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。

06

支持企业申请适航审定。

对将总部或研发、生产制造落户在宝安区,并在中国开展eVTOL适航审定的企业,按照型号合格审定全流程中所需的eVTOL航空器费用的50%予以补贴,每家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。

07

加大空间保障力度

对新引进的落户宝安区的开展低空保障、运营服务、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和低空经济相关行业协会,连续三年分类别给予补贴。

其中,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上的低空保障、运营服务、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或相关行业协会,在宝安区租赁研发、办公用房的,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%给予租金补贴,每家企业或协会每年度不超过300万元;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上低空整机制造、核心零部件、关键材料研制企业,在宝安租赁生产制造厂房的,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70%给予租金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0万元。

对新引进的规模以下的低空保障、运营服务、低空零部件及整机研制的低空经济企业,在宝安区租赁研发、办公用房的,按照房屋租赁参考价格的50%给予租金补贴,每家企业每年度不超过50万元。

对入驻宝安区低空经济产业园区、创新型产业用房、工业保障房的相关行业企业,租金补贴按照相关政策执行。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,优先纳入产业遴选项目库,给予用地支持。

08

推动整机研发、制造和运营项目落地

于落地宝安区的载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(eVTOL)、非载人无人机等飞行器的整机研发、制造及运营项目,项目投资金额(不含地价)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,按项目投资金额的20%给予一次性补贴,每家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。

09

突破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

大力培育引进低空核心零部件及关键材料研制企业,对于落地在宝安区的主控芯片、精密元器件、核心传感器/连接器、航空级碳纤维机体等核心零部件或关键材料项目,项目投资金额(不含地价)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,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(不含地价)的20%给予一次性补贴,每家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。

10

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

支持拓展通用航空在城管巡查、医疗救助、森林灭火、城市消防、应急救灾、国土测绘、交通指挥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。